新頭殼newtalk 2013.04.26 楊虔豪/編譯報導
據悉,王郁萱是被韓國法務部以《出入境管理法》第11條第1項第3至4款「有損大韓民國利益或公共安全之疑慮」、「有損經濟、社會秩序或有從事詆毀善良風俗行為之疑慮,其事由為可認證者」等條文被拒入國。但法務部卻未向王郁萱更進一步說明具入境的事例及原因。
王郁萱於2011年6月起從事濟州江汀村海軍基地興建的反對運動。她在接受《韓民族新聞》採訪時表示「曾待在江汀村很長一段時間,也稍微幫了反對者一些忙,但我持有簽證,沒有過任何不法行為,沒有想到會發生這種事,我感到傷心難受。」
該報導中指出,王郁萱並非特例。上星期,原預計來韓領取環境大獎的日本反核團體「原子力資料情報室」共同代表伴英幸抵達仁川機場後也同樣遭拒絕入境。伴英幸要求給予說明拒絕入境的原因卻未得到當局回應。
授獎單位關係人稱:「原子力資料情報室頂多只在地鐵或街頭上做反核宣傳,也未像綠色和平組織那樣直接進行抗爭活動,到底是甚麼理由被拒絕入境,真是無法猜測。」事實上,綠色和平組織就有6位成員在李明博總統執政時的去年9月抵韓時遭遣返。綠色和平組織即於去年底向韓國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韓國政府給予損害賠償。
針對王郁萱及其他環保人士入韓遭拒,韓國公民團體「非核社會共同行動」發表聲明稱:「軍事獨裁時期,只要有對國家政策稍有異見者存在,就極盡所能封鎖他們的聲音。如此方式在21世紀的現在仍反覆上演。朴槿惠政府不應重蹈軍事獨裁政權及李明博政府的覆轍。」民主統合黨籍國會議員張哈娜也對此表示:「同樣的事反覆上演,令人極度懷疑政府是不是有採列『黑名單』之手段存在。」
報導中稱,韓國法務部認為對王郁萱的遣返判定合宜而無不妥,並有法務部關係人士向該報透露稱「該採取處置是因『有其他政府機關要求拒絕入境』,只要向該機關長官要求解禁就能被允許再度入國」,但《韓民族新聞》在採訪該未具名的政府機關時卻得到「無法說明」的回應。
(楊虔豪:獨立記者,從事北韓人權問題及南韓媒體研究)